台风过后,企业合同不可抗力条款怎么改?——商事律师的修订指南
这次台风暴露了一个普遍问题:大多数企业合同里的不可抗力条款,形同虚设。
要么是「如遇不可抗力,双方协商解决」——标准的废话条款;要么直接援引《民法典》规定——等于什么都没写;要么定义过于宽泛,什么都是不可抗力也什么都不是。
台风是最好的检验——你的不可抗力条款有没有用,这次就能看出来。
我给大家一个可操作的企业合同不可抗力条款修订框架。
第一,定义条款:什么算不可抗力事件?
不要只写「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这种泛泛之词。要结合你的业务场景具体列举。比如你是工厂:供电中断、供水中断、上游关键原料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停产、物流干线受政府交通管制。比如你是物流公司:高速公路封闭、港口关闭、过江通道管制。把这些场景化的不可抗力事件明确列进去——「包括但不限于」后面跟具体列举。
起草示例:「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台风、暴雨、洪涝等达到气象部门发布的红色或橙色预警级别的灾害性天气;(2)因前述天气导致的交通、电力、供水等公用设施中断;(3)政府或相关部门为应对前述天气发布的停工停产或交通管制命令;(4)上游核心供应商因本条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供货……(建议再根据你的行业补充3-5项具体场景)」
第二,通知程序:什么时候通知?怎么通知?
很多合同的不可抗力通知条款只有一句话:「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什么叫及时?一天还是三天?口头还是书面?发微信算不算?
建议这样的条款:「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或合理可行的最短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EMS快递、微信文字消息等可留存记录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48小时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在前述期限内通知的,不得就该不可抗力事件主张免责——但因不可抗力本身导致无法通知的除外。」这个「因不可抗力本身导致无法通知的除外」很重要——万一通讯也断了呢。
第三,证明材料:要什么证明?
建议具体化证明材料清单:「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公告或气象实况数据;(2)政府发布的停工停产通知;(3)供电、供水部门出具的停供证明;(4)物流承运人出具的停运说明;(5)现场照片或视频(含拍摄时间水印);(6)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设备/房屋受损鉴定报告。」
第四,法律后果:不可抗力之后怎么办?
这是最被忽视的部分。很多合同只写了「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的免除违约责任」,就完了。但合同还要不要继续?货还交不交?工期怎么算?这些后续处理如果没有约定,又是新的纠纷。
建议分三个层次约定:
层次一:交期顺延。「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不计入合同履行期限,受影响义务的履行期限相应顺延,顺延天数等于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天数加合理恢复期。」
层次二:费用分担。「因不可抗力发生的下列费用按如下比例分担:(1)已产生的仓储费、保管费由双方各承担50%;(2)为减少损失采取的替代措施产生的额外费用由受损方先行承担,双方协商分担比例;……」(具体比例要根据你的业务模式确定)
层次三:解除合同的门槛。「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30日,或者其影响导致合同主要目的无法实现的,任何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双方按实际已履行的部分结算,未履行的部分终止,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配套条款:不可抗力与保险条款的衔接。
建议在合同中加一条:「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双方应各自向其保险人报案并启动理赔程序。一方从保险人获得的赔偿金,在计算该方损失时予以扣除——也就是说不能重复获偿。」这是为了防止有人吃两头。
合同修订不是一次性工程。每次遇到新的风险事件后,都应当复盘——这次台风让你发现了哪些条款的漏洞,下次改掉。这是一个企业的法律免疫力进化的过程。
文本内容仅作普法知识参考,不构成任何正式法律意见,请勿直接当作办案依据,实际纠纷建议咨询专属执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