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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民商律师:广告牌坠落伤人-商铺业主赔偿风险

作者:褚芸律师时间:2026年08月11日分类:其他类型浏览:16次举报

广告牌、空调外机、外墙附着物坠落伤人损财:商铺业主的赔偿风险

台风天最怕什么?头顶上的东西掉下来。

这次上海台风期间,多起广告牌坠落、空调外机脱落、外墙装饰物飞落的事故。作为商铺业主,如果你的广告牌砸了人、砸了车,你面临的不仅是民事赔偿,甚至可能是刑事责任。

先讲明白法律定性的问题。

《民法典》第1253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句话的核心是四个字:过错推定。

什么叫过错推定?就是法律先假定你有过错,除非你能证明自己没过错。这个举证责任在你这,不在受害方。对方只需要证明「你的广告牌掉下来砸了我」,不需要证明「你没固定好」。你得自己证明「我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安全管理义务」。

很多商铺业主在法庭上喊冤:「我也不知道它怎么就掉下来了啊,我又不是故意的。」没用。法律不问你是不是故意的,问的是你做没做该做的事。

什么叫该做的事?

第一,安装要合规。广告牌、空调外机、店招必须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安装,使用合格的固定件,承重结构要经过计算。如果是钢结构广告牌,还要考虑风荷载。上海属于沿海城市,基本风压取值比内陆高,设计时就该考虑极端天气。

第二,日常要维护。定期检查固定螺栓是否松动、结构件是否锈蚀、焊缝是否开裂。这个检查要有记录——照片、检查表、维修工单。没有记录等于没有检查。

第三,台风前要加固或拆除。台风预警发布后,对存在隐患的广告牌要么加固、要么临时拆除。上海城管部门在台风前通常会有专项排查通知,不配合的,出事后责任更重。

我在普陀法院见过一个典型案例:一家餐饮店的店招在台风中坠落,砸伤路人,造成颅骨骨折。调查发现,该店招安装时用的是膨胀螺栓直接固定在空心砖墙体上,未做穿墙固定——这是严重的安装缺陷。法院判赔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47万余元。

另一个案子更值得警惕:宝山一商铺的空调外机支架锈蚀严重,台风天整个脱落砸坏楼下两辆车。物业之前曾书面提醒过支架锈蚀问题,店主未理会。法院认定店主存在重大过失,不仅要赔车辆损失,还被车主以「故意毁坏财物」报案——虽然最终未追究刑事责任,但民事赔偿翻倍:法院认为这种「明知隐患仍不作为」构成间接故意,支持了惩罚性赔偿请求。

赔偿范围包括哪些?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如果是企业车辆被砸,还包括车辆维修费、贬值损失、替代交通费用、停运损失(营运车辆)。

如果你是商铺业主,我给几个实操建议:

一、立刻排查你的广告牌、店招、空调外机、雨棚、遮阳帘等外墙附着物。台风虽然过了,下一个还会来。

二、排查要有记录。拍照片、填检查表、找专业人员出书面意见——这不仅是安全管理,更是证据储备。

三、与物业确认责任边界。有些广告牌是统一安装在物业管理的公共区域,这种情况责任可能在物业。但你得在合同里或往来文件中有明确约定。

四、购买公众责任险。一年保费不贵,但赔付上限通常在100万以上。万一出事,保险是第一道防线。

五、如果你刚接手一个商铺,对前手留下的广告牌、店招状况不了解,建议在租赁合同里明确:前手遗留的外墙附着物由出租方负责拆除或承担安全责任。

最后强调一点:台风不可抗力在这里基本不适用。有人会说「广告牌是被台风吹掉的,属于不可抗力」。法院不这么看。因为台风是可预见的——有气象预警;广告牌坠落是可以避免的——只要安装合规、日常维护到位。除非是超出设计标准数倍的极端风力(比如上海出现了17级以上强风,这在实际中极其罕见),否则「台风吹掉的」不是免责理由,恰恰证明你没固定好。

文本内容仅作普法知识参考,不构成任何正式法律意见,请勿直接当作办案依据,实际纠纷建议咨询专属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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