酬金制小区物业纠纷普法系列
人工成本一年涨一截,物业怎么合法把预算调上去
一个五百户的小区,保安、保洁、维修、客服加起来二十来人,人员薪酬通常吃掉全年支出的六成到七成。最低工资标准调一次,社保缴费基数下限跟着往上走一档,这二十来个人的年度支出就能多出十几二十万。项目经理拿着表去找业委会,得到的回复往往是"物业费十年没涨过,你们自己想办法"。想办法的结果通常有三种:减人、降频次、把绿化和维修的钱挪过来发工资。这三条路在酬金制下全都走不通,而且走了比不涨价的后果严重得多。
酬金制本来是给物业解套的制度。《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把话说死了: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包干制下成本上涨物业自己扛,扛不住就偷偷降标准;酬金制下成本风险原本就在业主一侧,物业赚的是稳定的管理酬金,不必靠克扣服务保利润。问题在于,"不足由业主承担"这七个字不是一张随时可兑现的空白支票,它解决的是最终归属,不解决程序。钱要多收,得业主自己同意多交;已经超支的,也要业主自己确认承担。物业单方面决定,一步都走不了。
调什么,先分清两件事。一件是支出预算的内部结构调整,比如秩序维护费多花八万、绿化养护费少花八万,总额不变,这类科目调剂通常在合同或者业主大会授权范围内由业委会书面同意即可,但必须在年度决算中如实反映并说明原因。另一件是提高预收标准,每平方米每月从二块三涨到二块六,这直接改变业主的付费义务,属于物业服务合同的实质变更。《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把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制定和修改物业服务合同以及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列为业主共同决定事项,需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参与表决的面积和人数还须各自达到三分之二以上。这道门槛绕不过去,业委会签字也代替不了业主大会表决。
省事的做法是把调整机制提前写进合同,而不是每年临时开大会。在选聘或者续聘时,把一条联动条款交给业主大会一并表决通过:当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时,管理服务人员薪酬科目按上调幅度同比例调整,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相应调整,调整方案于每年某月前测算完毕并公示,业主有异议的按约定程序提出。这类条款的效力基础仍是业主共同决定,只是把决定的时点提前了一次,日后每年按公式执行、公示测算过程即可。上海不少运行多年的酬金制项目都这么做,好处是把一年一度的对抗变成一年一度的对账。
测算表要做到让人挑不出毛病。依九项成本构成逐项列示,重点在第一项管理服务人员薪酬:按岗位列出人数、月基本工资、绩效、社保和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法定福利与加班费,标注哪些数字受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基数下限的直接影响,把政策文号和生效日期写在备注里。人员增减的,附上理由与业委会此前的书面确认。其余八项按上年度实际发生额加合理增幅编制,增幅超过百分之十的单独说明。这张表不只是用来要钱,它同时是你履行《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公开义务和《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预算公布义务的载体,做一次,三处用。
上海某2010年交付的小区,一千二百余户,物业费每平方米每月二元三角,酬金比例百分之八。2023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A物业公司测算全年人员成本将增加四十一万,报业委会两次未获回复,遂在7月发出调价通知,自当月起按二元六角收取,同时把绿化养护费科目下的十九万元调剂去发一线人员工资。业委会起诉,请求确认调价无效并返还多收费用。法院认为,提高预收标准变更了业主的付费义务,属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业主共同决定事项,未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物业单方通知不产生效力;跨科目调剂虽未增加总额,但绿化养护属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擅自压减实质上是降低服务标准。判决返还多收的三十八万余元并恢复绿化养护投入。至于那四十一万超支,法院留了一句:依第九条确应由业主承担,但要通过年度决算如实披露、提交业主大会审议后主张,而非自行调价。同一笔钱走对路子能拿到,走错路子还赔进一场官司。
成本压力最大时最容易越过的几条线,恰恰最不能碰。不能未经表决单方调价,收了就是不当得利;不能把预收资金挪去补公司总部的窟窿,第十一条对挪用是零容忍;不能靠减人、减频次、换低价供应商消化成本却不告诉业主,那是用降低服务标准的方式变相涨价,被抓住就是违约;也不能在决算里把超支直接冲抵下年度业主的结余款,结余的处置权在业主大会。真的谈不下来又实在做不下去,正确出路是依合同约定提前书面通知解除或者不再续约,按《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九条办好交接,而不是留在项目上一边亏一边糊弄。
把节奏固定下来,这件事每年就是一套流水作业。九月启动次年预算测算,同步收集最低工资标准、社保缴费基数等政策文件存档;十月把测算表初稿送业委会预沟通,逐项解释增幅来源,形成双方签字的沟通纪要;十一月由业委会依法召集业主大会审议,会议通知提前十五日发出,表决票、签到表、公示照片、计票记录一份不落地归档;十二月公示表决结果和次年预算,公示期不少于七日,公告栏、业主群、公众号三处同步并截图;次年一月起按新标准执行,逐月记录在岗人数与实际薪酬支出并与预算数比对,偏差超过百分之十的当月书面报业委会备案。中途遇政策调整导致超支的,在当月而非年底提交书面说明与补充测算并留签收。这些动作一年不超过五个工作日,换来的是涨价这件事从"物业又要钱"变成"账就是这么算出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