酬金制小区物业纠纷普法系列
怀疑物业虚列人工成本,证据得在什么时候固定
公示栏上那张年度收支表写着,保洁人员十二名,全年人工支出九十四万。每天早上六点半出门遛弯的业主心里门儿清,这个小区的保洁从来就是那五张熟面孔,东区两个、西区两个、地库一个,十几年没变过。这种"数出来的人和账上的人对不上"的直觉,在酬金制小区几乎人人都有过,但绝大多数停在直觉这一步。原因不是没道理,是没证据,而人工成本这块的证据有个特点——它一天一天在消失,今天不固定,明年就没有了。
先说清楚为什么这块是重灾区。按《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列举的九项成本,管理服务人员薪酬加上秩序维护费用,在住宅小区通常占到全部服务成本的六成上下,有些劳动密集型的老小区能到七成。占比最大的科目,天然是水分最容易藏的地方。手法无非几种:账上挂着的人现实中不存在,也就是纯粹的挂名;一个人干两个小区的活,工资却在两边都列支;工资按每月六千列账,实际发到手四千二;把项目经理、区域主管这类本应从酬金里开支的管理人员塞进服务成本;用劳务派遣或外包做一道转手,中间加一层看不见的差价。这些手法的共同点是账面上都做得很干净,凭证齐全、发票合规,光看账本很难识破,破绽全在账本之外。
证据分三层,能拿到的难度和分量正好成反比。第一层是业主自己就能取得的现场证据,成本最低,可信度也最弱,但它是启动一切的钥匙。第二层要通过业委会向物业调取,考勤表、工资发放表、劳动合同、外包合同和发票,物业有配合义务但常常拖延。第三层是最硬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记录、银行代发工资流水,这些东西物业几乎不可能造假,但业主个人没有权限查询,只能通过审计程序、律师调查令或者法院依职权调取。清楚这三层的分界,就不会把力气用错地方,也不会在冲动之下做出违法的事。
现场证据怎么固定才有用,关键在连续、多点、有时间戳。零星拍几张照片没有意义,物业一句"那天有人请假"就挡回来了。可行的做法是选定一个连续区间,比如连续二十个工作日,每天在固定的两三个时间点——早班交接的六点半到七点、午间十二点前后、晚班交接的时段——在同样的几个点位拍摄,开启相机的时间水印,把保洁车、工具间、垃圾房、门岗值班室这些必然出现人的位置都覆盖到。同时把物业张贴的人员公示牌、服务标准公示牌连同拍摄日期一起拍下来,把门岗值班表、保洁责任区划分表拍下来,把每个人的工牌工号能拍到的都拍到。这类材料单份很轻,攒够二十天就变得很重,因为它证明的不是某一天缺人,而是长期的人员配置与公示不符。有条件的可以向物业书面申请调阅门岗和主要出入口的监控,注明日期和时段,物业通常会拒绝,但这份被拒绝的申请函本身也是证据。
第二层的调取要靠业委会出面,讲究一次要全、限期要明。函件里把材料清单列清楚:某年度全部员工的考勤记录、工资发放明细表、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社会保险缴纳人员名册、外包服务合同及对应发票、人员岗位分布表。依据就写《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关于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公开服务事项、负责人员、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履行情况的规定,以及《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关于酬金制下预收资金属代管性质、归业主所有、物业应当公布收支情况并对业主质疑予以答复的规定。这两条是要账的法律基础,也是它拖不起的理由。物业以涉及员工隐私为由拒绝的,可以退一步:姓名保留、身份证号和银行账号打码,只核人数、岗位和金额,这个让步既合理又堵死了对方的借口。
上海杨浦有个2000年建成的售后公房小区,八百余户,酬金制,物业费每平方米每月一元二角。2021年业主反映保洁人手明显不足,业委会先组织三名委员用手机连续二十二天在四个固定点位拍摄记录,形成一份带时间水印的影像台账,实际在岗保洁始终在六至七人之间,而年度公示为十二人。业委会据此发函要求物业提供考勤和工资发放材料,物业以员工隐私为由只给了一份汇总表。业主大会随后表决通过专项审计,事务所调取了物业提供的工资代发银行流水和社保缴纳人员名册,比对发现列入本小区成本的十二人中,有三人的社保由物业公司在另一处商务楼项目缴纳,两人在整个年度内无任何社保和工资代发记录,纯属挂名,三个年度累计虚列人工成本约五十一万元。业委会起诉后,法院认为酬金制下物业服务资金归业主所有,物业对每一笔列支负有举证责任,对无法说明真实用工事实的部分不予认可,判决返还五十一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审计费用由物业负担。这个案子真正的胜负手是那二十二天的影像台账,它让审计有了明确的方向,也让法官相信虚列不是偶发。
有几条线不能越,越了会把有理变成没理。不能进入他人住宅或者物业办公室内部偷拍,不能私自安装隐蔽摄像设备,不能用任何非正规渠道去查别人的社保、公积金和银行流水,这类信息属于个人信息,非法获取不仅证据不能用,自己还要担责任。想要这些材料,正路只有三条:通过合法启动的审计程序由事务所依职权调取,通过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者在诉讼中申请法院依职权调取。跟拍、堵门、围追保洁员逼其录音承认造假,这类做法在法庭上很容易被认定为取证方式不当,也容易反过来被物业拿去做文章。业主群里公布疑似虚列人员的姓名照片,则可能构成对个人的侵权,务必打码或者只用工号代称。
时间节点上,越早越好,具体有几个硬期限值得记。现场影像的固定要在当年内完成,跨了年再补拍就对不上那一年的公示数据了。向物业调取材料最好在服务年度结束后的三到六个月内提出,这个时段凭证还在项目部、经办人也还没调走,拖过一年,最常听到的回答就是"人已经离职、资料已归档到总部"。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凭证依法至少保存两年备查,这个年限也提示你,越往后越被动。所有影像资料原始文件不要修图、不要重新压缩,保留在拍摄设备或者原始存储卡里,另行拷贝一份使用;重要节点可以做时间戳固化或者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公证费不高,但在庭上分量完全不同。函件一律EMS寄送,内件品名写"人员配置及人工成本核查资料调取函",回执与详情单和查阅笔录一起装订。物业逾期不答复的,把材料送属地街道办事处房管科并通过12345反映,同时准备提请业主大会启动专项审计。最后记住三年这个数,返还不当列支资金的请求权适用三年诉讼时效,从业主或者业委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算,证据攒得再厚,过了期也只能看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