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芸律师 08:00-22:30
褚芸律师
债权人维权、公司破产债权申报、公司清算Creditors' rights etc.
13482072261
咨询时间:08:00-22:30 服务地区

2026年公司法除名股东探讨:小股东的"护身符"还是"催命符"?

作者:褚芸律师时间:2026年07月13日分类:其他类型浏览:65次举报

小股东的"护身符"还是"催命符"?

——股东除名制度中的小股东权益保护

一、小股东的困境

吴先生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创始股东之一,持股10%。公司成立时,大家一团和气,章程也是用的工商局的模板。随着公司发展壮大,大股东(持股70%)开始独断专行,不仅长期不分红,还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公司利润。吴先生多次提出异议,大股东不仅不予理睬,反而威胁要"把他踢出公司"。

吴先生非常担忧:大股东能不能利用除名制度来"清洗"小股东?小股东在除名制度中到底处于什么位置?这是很多小股东都关心的问题。

二、除名制度会被大股东滥用吗?

这个担忧并非空穴来风。在股东除名制度中,大股东确实具有天然的优势地位:他们掌握着更多的表决权,可以主导股东会的议程和决议。如果制度设计不当,除名制度确实可能沦为大股东排挤小股东的工具。

但法律对此并非毫无防范。首先,除名必须有法定或约定的正当理由,不能"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其次,除名程序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被除名股东享有申辩权和司法救济权。再次,法院在审理除名纠纷时,会严格审查除名事由的真实性和程序的合法性,防止除名制度被滥用。

三、小股东被除名的常见情形

实践中,小股东被除名主要发生在以下情形:

第一,小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这是最常见的除名情形。有些小股东认缴了出资但迟迟不缴纳,大股东以此为由启动除名程序。

第二,小股东违反章程约定的义务。如章程约定了竞业禁止义务,小股东从事了竞争业务。

第三,小股东"干扰"公司经营。大股东可能以小股东滥用知情权、恶意举报等为由,主张小股东损害公司利益。

第四,公司僵局。小股东与大股东之间的矛盾激化,导致公司无法正常运转,大股东试图通过除名来打破僵局。

四、小股东的防御策略

面对可能的除名风险,小股东可以采取以下防御策略:

第一,在公司设立阶段就重视章程的制定。不要接受"模板章程",要在章程中明确约定除名的事由、程序和救济途径,防止大股东利用模糊条款任意解释。

第二,在章程中约定"超级多数决"条款。对于除名等重大事项,约定需要经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甚至四分之三以上通过,增加大股东滥用除名制度的难度。

第三,保留出资和履约的证据。妥善保管出资凭证、股东会出席记录、行使股东权利的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

第四,积极行使股东权利。不要做"沉默的羔羊",要积极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知情权等,让其他股东看到你的存在和价值。

第五,在股东协议中约定退出机制。与其被动等待被除名,不如主动约定合理的退出机制,如约定股权回购价格的计算方式、退出程序等。

五、小股东的反击策略

如果已经被启动除名程序,小股东可以采取以下反击策略:

第一,质疑除名事由的真实性。要求公司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除名事由的存在。如果公司无法举证,除名决议就缺乏事实基础。

第二,挑战除名程序的合法性。仔细审查催告程序、股东会召集程序、表决程序等是否存在瑕疵。任何一个程序瑕疵都可能导致除名决议被撤销。

第三,行使申辩权。在股东会上充分陈述自己的意见,要求将申辩内容记入会议记录。如果被剥夺了申辩权,这是重要的程序瑕疵。

第四,及时提起诉讼。在收到除名决议后,应当在六十日内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不要错过法定期限。

第五,申请行为保全。在诉讼期间申请法院禁止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防止"木已成舟"。

六、法院对小股东的保护倾向

从司法实践来看,法院在处理涉及小股东除名的案件时,通常会采取较为审慎的态度:

第一,严格审查除名事由。法院不会轻易认可大股东单方面主张的除名事由,而是要求提供充分证据。

第二,注重程序正义。法院会严格审查除名程序是否合法,对程序瑕疵采取"零容忍"态度。

第三,适用比例原则。法院会考量除名事由的严重程度与除名这一"极刑"之间是否成比例,防止"大炮打蚊子"。

第四,保护小股东的合理期待。法院会考虑小股东在公司中的投入和合理期待,避免除名导致显失公平的结果。

七、结语

股东除名制度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清除"害群之马",维护公司健康发展;用得不好,可能成为大股东排挤小股东的工具。对于小股东来说,最好的保护不是事后的诉讼,而是事前的预防——在公司设立时就重视章程的制定,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建立公平合理的退出机制。

【律师提示】本文所述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褚芸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0
  •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 执业10年
    • 13482072261
    •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0年

    • 用户采纳

      12次 (优于92.55%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次 (优于80.05%的律师)

    • 平台积分

      7526分 (优于94.12%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335篇 (优于82.15%的律师)

    版权所有:褚芸律师IP属地:上海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213702 昨日访问量:1018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