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金华地区一名专注刑事辩护的律师,我们时常遇到当事人抱着“习以为常”的心态触碰法律红线,小溪的雪茄交易案就是极具代表性的一例。这个案件不仅让当事人对“日常爱好”与“违法犯罪”的边界有了全新认知,也充分体现了刑事辩护中,律师精准把握案件情节、贴合当事人实际情况制定辩护策略的专业价值。
小溪是一名年轻的雪茄爱好者,因为对雪茄风味的独特喜好,他常年在网上交流品鉴经验,也经常从不同渠道购买各类款式的雪茄,遇到不合自己口味的批次,就转手卖给同样感兴趣的爱好者。在他看来,这不过是爱好者之间的互通有无,既没有坑蒙拐骗,也没有赚高额差价,充其量就是“交换闲置”,怎么都算不上违法。直到上游卖家因为非法经营烟草被警方查获,顺着交易流水顺藤摸瓜找到了小溪,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小溪立案侦查,他才慌了神,找到我们寻求辩护帮助。
接手案件后,我第一时间梳理了全案的证据和情节:多年以来,小溪交易流水十分惊人,如果按照流水来定,刑期是很吓人的,好在经过剔除存疑部分,小溪累计对外销售雪茄的金额只是达到十万余元,尚未达到了非法经营罪的升档标准。我国烟草属于特许经营商品,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按照十万元的销售金额,小溪已经属于“情节严重”的范畴,如果不能找到有效的辩护突破口,他很可能面临实刑处罚,不仅人生留下案底,正常的工作生活也会被彻底打乱。
章福阳律师一方面梳理全案证据,核对每一笔交易的性质:我们发现,小溪的交易确实大部分发生在爱好者圈子内部,不同于专业的烟草贩子以营利为目的长期倒卖,其本质是爱好者之间的调货交换,主观恶性远小于职业非法经营者。另一方面,通过会见小溪,向他核实案件细节,结合他过往无犯罪前科、属于初犯偶犯的情况,制定了明确的缓刑辩护策略。
在庭审阶段,我们向法庭提出了三点核心辩护意见:第一,小溪的行为虽然符合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但犯罪动机源于爱好交流,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显著低于以非法牟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倒卖;第二,小溪到案后始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配合调查,自愿认罪认罚,具有明确的悔罪表现;第三,小溪系初犯,此前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对其适用缓刑不会产生社会危险性,也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我们的辩护意见,判处小溪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当事人得以免除牢狱之灾,能够继续正常工作生活,这个结果也完全达到了当事人委托时的预期。
案件结束后,章福阳律师最大的感触不是辩护成功的喜悦,而是越来越多像小溪这样的普通人,对“不起眼”的交易缺乏法律认知:很多人抱着“我又没偷没抢,这点小事算什么”的心态,在灰色地带游走,尤其不少人受过往经验的影响,认为“没人查就是不违法”,但在网络时代,这种认知早已完全过时。过去信息不发达,交易没有电子记录,监管覆盖面有限,不少灰色行为没有被发现,但现在,移动支付留下了清晰的交易痕迹,天网监控覆盖了社会的每个角落,上游犯罪一旦被查处,所有下游关联人员都会被顺藤摸瓜查出,没人能抱着“法不责众”的侥幸全身而退。
作为刑事辩护律师,章福阳律师办理了很多烟草类也包括电子烟类刑事案件,涉嫌的罪名包括非法经营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以及其他罪名,大部分获得缓刑甚至不起诉的结果,我们当然会尽最大努力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结果,但再好的辩护,也不如一开始就守住法律的边界。烟草特许经营制度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哪怕是爱好者之间的转让销售,只要达到一定数额就可能构成犯罪,不存在“爱好免责”的空间。很多看似平常的“小事”,背后其实是模糊的法律红线,任何时候都不要抱着侥幸触碰灰色地带,这才是对自己生活最稳妥的保障。而当不幸触及法律红线时,尽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梳理案件情节,制定针对性的辩护策略,才能最大程度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也是律师职业存在的核心价值。
章福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