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婕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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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回答:恋爱三年,我花了上百万,分手后,能找她要回来吗?

作者:徐婕律师团队时间:2026年03月1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3次举报
2026-03-19

问:徐婕律师你好,我想跟你咨询点事。

和前女友处了三年对象。

年龄到到这里了,都是奔着结婚去的。

所以,我对她挺大方的。

她说想结婚住新房。

我二话不说,就买了,还写的她一个人的名字。

她说上班坐轻轨挤得很。

我又给她买了一辆车,也是写在她名下的。

平时出去旅游啊逛街啊,也都是我在付钱。

我对她挺好的了吧?

可她嫌弃我还不够对她好。

闹着要和我分手。

当时气得上头,直接就把她微信删了,电话也拉黑了。

可等冷静下来后,我后悔了。

找她复合,她也不同意。

我现在该怎么办?

真是越想越亏。

分手了,房和车她总得还我吧?

还有那些花销?

我粗略算了下,这三年,我花了一百多万呢!

徐律师,你帮我分析分析吧!

徐婕律师的回答

你这是非常典型的恋爱经济纠纷。

是否能要求对方还钱和要回车房,核心看是否以结婚为目的,以及是否有证据

具体情况如下:

登记在她名下的房产和车辆,能证明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分手后,可以主张对方返还

你们日常消费,如一起吃饭啊,出去旅游啊,机票和酒店的费用等属于共同消费,无法要回。

节假日的红包,如你发给她的520、1314、99等特殊数字,通常认定为一般赠与,分手后,无法追回

徐婕律师,电话:15320401482(微信同号),重庆钜沃(沙坪坝)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具备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重庆-渝中区
  • 执业单位:重庆钜沃(沙坪坝)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5001201511761077
  • 擅长领域:离婚、婚姻家庭、继承、房产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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