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徐婕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下离婚的问题。
我和老公是相亲认识的,性格一直合不来,总是吵架。
上次吵架后,我一气之下,搬回了娘家居住。
他也没来找我。
算下来,我们已经快两年没见面了。
也没电话来信。
所有的的联系方式都是拉黑了的。
我觉得现在过得很没意思的,跟没结婚一样。
我现在想离婚。
听说分居两年肯定会判离的,是不是真的?
如果是,我是不是可以直接起诉离婚了?
徐婕律师的回答
分居两年只是诉讼离婚中,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之一,并非判离的“万能钥匙”。
能否一次判离,还有看以下核心条件。
第一,分居的原因必须是“夫妻感情不和”,而非工作、学习、照顾家人等客观因素。
若分居只是因为一方工作调动异地,而非两人感情出现裂痕,即使分居满两年,法院也不会以此为由判决离婚。
但如果是因为争吵等导致感情不和而分居,才符合法定前提。
第二,若第一次起诉离婚,分居时间必须连续满两年,中间不能有间断。
也就是说,从夫妻最后一次共同生活结束之日起,一直处于分居状态。
若期间有共同居住情况,分居时间需重新计算,不能累计。
第三,起诉后经法院调解无效,双方无法和好。
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会先组织调解。
若双方能达成和好协议,或同意协议离婚,法院不会判决离婚。
只有调解无效,且满足前两个条件,法院才会认定感情破裂,判决离婚。
徐婕律师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