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俊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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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上海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参照表

发布者:白俊玲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人身损害 |4028人看过

·        2008年上海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参照表

赔偿项目

赔偿金额(元)

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

23623

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

10222

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

17255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8845

死亡赔偿金

(城镇居民)

60岁以下

472460

60-74岁

23623×(80-实际年龄)

75周岁以上

118115

死亡赔偿金

(农村居民)

60岁以下

204440

60-74岁

10222×(80-实际年龄)

75周岁以上

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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