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协议书
委托方:
居间方:
为了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事项,经双方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委托事项
居间方接受委托方委托,就 项目事宜提供居间服务,包括为委托方提供机会与第三人进行接洽、谈判,并最终促成委托方与第三人的合同签订。
第二条居间方的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第三人,并及时细致的沟通情况。
2、居间方必须向委托方提供有关该项目的具体信息,居间方有义务协助委托方对该项目相关事宜进行考察。
3、居间方承诺向委托方提供的关于该委托项目的信息真实可靠。如果居间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居间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4、居间方在委托方与第三人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谨慎和诚实义务。在合同签订后的具体履行过程中,仍有义务协调好委托方与第三人的关系。
第三条委托方义务
1、为达成与第三人合同签订之目的,应谨慎勤勉配合居间方的协调工作。
2、如果居间成功,则委托方应按合同约定,向居间方支付居间报酬。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支付标准:委托方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总价的 %进行支付居间费用。
2、支付时间:居间成功后,在委托方和第三人成功签订项目合同后 日内,按总居间费用的 %支付给居间方,其余居间费按第三人付款进度按比例支付。
3、委托方可以转账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第五条居间成本费用的承担
1、居间成本费用:居间方为促成居间项目而发生的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招待、餐饮等费用。
2、居间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居间方同意自行承担全部居间活动费用。
3、因本合同约定的甲方违约导致协议终止的情形,居间成本费用由委托方承担,居间方需提供相应费用明细及凭证。
第六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的有效期(委托期)为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 内有效。
第七条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涉及的商业秘密。
2、居间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委托方商业秘密而做出不利于委托方的任何行为,否则委托方有权拒绝支付居间方的居间报酬。
第八条合同终止
1、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2、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
3、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4、委托方因自身原因放弃与第三人合作项目的,本协议终止。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 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予以补充或变更。
(以下无正文)
委托方:
地 址: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居间方:
地 址: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