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峥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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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徽宁路拓宽工程)

发布者:张峥嵘律师|时间:2020年02月11日|分类:房产纠纷 |988人看过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文件
黄府征〔2020〕001号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徽宁路拓宽工程)



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的房屋,同时收回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


房屋征收范围:徽宁路62-70号(双号)、74-84号(双号)、90-102号(双号)、112号、120号。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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