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买方误以为动迁房买卖合同不合法,故未与卖方签署买卖合同,只签署了借款抵押合同。数年后房价番了几翻,卖方不承认买卖关系,只愿意归还借款和利息。张峥嵘律师代理买方,提供了相关的录音证据,请有关证人出庭作证,结合其他案件事实和证据,证实了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得到一、二审法院的支持。法院判决卖方需无条件协助过户,买方同时支付还剩的3万元尾款,诉讼费、保全费均由卖方负担。当事人十分感激。
此案例可以看出,动迁房买卖中,对买方最有保障的只有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根本实现不了买方要求取得房屋产权的目的,反而会给买方带来更多的麻烦。虽然本案中没有书面的买卖合同,但能证实双方之间达成了口头的买卖合同关系,此买卖合同当然是受法律支持的。因此买方不需要向卖方支付任何房屋上涨的差价,而卖方虽然不同意,但法院仍强制判决其无条件履行买卖合同,协助买方办理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