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A运输公司为B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合同约定每月收到对帐单后结款,但B公司却擅自违反约定,拖欠三月运输费用65万未付,并在公司间的往来文件中宣称,该笔款项的服务是由C公司使用,款项应由C公司支付;
案情关键点:经郭律师审查相关合同后,确认合同主体关系为B公司,将所有运输单据分类整理后,确认证据充足,以B公司单方面违反合同约定为由,第一时间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支付费用65万
案件结果:一审判决B公司支付A运输公司65万费用,并支付相关违约金,B公司提起上诉,二审在郭律师的办理下,法院维持原判,A公司最终得到65万的运输费用
律师提醒:在合同纠纷中,常见的会涉及三方交易,此时需要专业律师确认各方主体关系,厘清各方权利义务关系,及时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