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 条
为 (借款用途) ,今通过 借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付宝,微信等,保存好流水,现金往来让收款方出具收条) 向张三借到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月利率2%,于××××年××月××日到期时还本付息。逾期未还,则按月利率2%计付逾期利息。
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身份证载明的各方通讯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借款人:
身份证号:××××××××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