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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工伤赔偿人身损害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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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赔偿金怎样按城镇标准赔偿(福州)

发布者:林祥锋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5日|分类:人身损害 |5061人看过

案件描述

  摘要:  我分析本案有以下几个关键点:(1)伤残赔偿金按城镇标准赔偿;(2)定残后的护理费;(3)被抚养人生活费能否获赔;(4)在自己过错的情况下,精神损害赔偿金能否全额获赔等,这几点处理得当就能获得尽量多的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案例(一)

    闽侯人张某,与朋友相聚多喝几杯,酒后骑摩托车回家,不幸途中与一辆货车相撞,脑部严重受伤,经鉴定为九级伤残,交警认定张某与货车司机承担同等责任。
张某是上有老,下有小,对自己酒后开车懊悔不及。但是事故已经发生,只能希望获得尽量多的赔偿。张某某委托我担任其律师,我分析本案有以下几个关键点:(1)伤残赔偿金按城镇标准赔偿;(2)定残后的护理费;(3)被抚养人生活费能否获赔;(4)在自己过错的情况下,精神损害赔偿金能否全额获赔等,这几点处理得当就能获得尽量多的赔偿。
首要一点是,张某为农村户口,其伤残赔偿金能否以城镇标准赔偿。根据以下几个规定:
    (一)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 《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2005)民他字第25号 2006年04月03日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罗金会等五人与云南昭通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所涉法律理解及适用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
     本案中,受害人唐顺亮虽然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二) 2008年第2期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2008年8月23日)《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
18、问:居住在城镇的农村居民,是按农村居民还是城镇居民的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
答:户籍是判断当事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的标准之一,但并不是唯一标准。“   ”审判实践中,以下几种情形可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相关赔偿费用。
(1)农村居民在城镇务工,经商、经常居住地及主要收入来源地在城镇的;
(2)农村户口的未成年人损害发生时在城镇上学、生活的;
(3)损害事故发生时受害人是农村居民的,但是生效判决宣告以前因法定事由成为城镇居民的。
    (三)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事司法信箱回复(七)[侵权责任法律适用若干问题专版第四期2010年9月21日]
十七、如何掌握“暂住达到一年以上及主要经济来源于城镇”的判断标准?
答:在司法实践中,损害赔偿案件不能简单地以受害人户籍所在地来判断适用“农村居民”还是“城镇居民”赔偿标准,应当从经常居住地、工作地或者薪酬获取地,生活消费地等方面进行研究,并结合户籍情况综合考虑。我们一般掌握的标准是,在城市经商、务工,且在城镇暂住达到一年以上的,应当按照当地城镇居民的有关标准计算人身损害赔偿金。对于暂住达到一年以上及主要经济来源于城镇的判断标准,可以结合以下几个标准掌握:当事人提供下列证据之一的,可以认为交通事故受害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1)两份以上时间相继、时间相加在一年以上,且其中一张尚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2)经常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暂住时间达一年以上的书面证明;(3)受害人为产权人的城镇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虽未获得产权证但入住城镇房屋已达一年以上证明;(4)其他可以证明受害人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证据。当事人提供下列证据之一的,可以认为交通事故受害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主要经济来源于城镇:(1)与住所地在城镇的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合法证明文件;(2)受害人在城镇从事合法经营的工商注册登记证件;(3)其他证明材料。
    了解到张某在福州打工,我问张某你在城里打工,是否有证据可证明,张某直摇头,说他什么材料也没有留下,我鼓励他不要气馁,并给他讲一个相同案例:有一个河南来福州马尾打工的17岁姑娘发生车祸,索赔时也是什么材料都没有,她跟我讲律师没有办法了就按农村赔偿算了,但最后只花半天时间就把所有证据材料弄齐。
    最后在我指导与帮助,张某取得相关证据,获得法院认可,以城镇标准赔偿张某的残疾赔偿金。(未完待续)
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林祥锋律师人身损害赔偿案例,电话:1596003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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