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可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一般为劳动监察大队。
2、 可以向法院申请发出支付令,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 劳动者可以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根据第《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 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如公司拒绝支付拖欠工资,也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赔偿金,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5、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