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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应如何处理?

2022年05月16日 | 发布者:顾艳红 | 点击:16376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默认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可能出现如下风险:1、  用人单位不续签,可能构成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2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默认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可能出现如下风险:

1、  用人单位不续签,可能构成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

2、  劳动者明确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坚持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劳动者可按照未签订劳动合同主张双倍工资。

3、  直接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的,用人单位需要就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负举证责任。

律师建议:

1、用人单位应当在第二次固定劳动合同期满前主动、积极与劳动者协商第三次续签方式,并保留协商并经过劳动者同意的相关证据。

2、用人单位应当制定完善的用工制度,规范员工考核、去留的标准、流程,并注意经过工会、职工大会等民主程序。

最新相关法条: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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