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在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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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房产纠纷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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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定强拆违法就能直接拿到赔偿吗?这几步很关键!

发布者:杨在明律师|时间:2020年12月14日|分类:拆迁安置 |479人看过

导读:在征收拆迁的案子中,被征收人经历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复议征地批文、诉强拆违法等法律程序后,认为得到自己应有的赔偿便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而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到行政赔偿之间仍有不短的一段路要走。本文,在明律师就为身处这一关键阶段的被征收人提供指导。


【向强拆责任主体递交行政赔偿申请书】


第一步,为了尽早提起行政赔偿的诉讼,各位被征收人一经送达确认强拆违法的判决,首先应当整理出一份强拆赔偿损失清单,包括房屋损失、附属物损失、室内物品损失、室内装饰装修损失以及搬迁费、过渡费、奖励费等,并搜集相应的发票、照片、录像等作为证明损失数额的证据。


第二步,整理好强拆赔偿损失清单后,将赔偿清单中的赔偿项目与数额写进行政赔偿申请书,将上述材料一并用中国邮政邮寄至赔偿义务机关。


第三步,实时查询邮寄进度,明确行政赔偿申请材料的签收日期。


第四步,等待赔偿义务机关的回复。如其作出赔偿决定,对赔偿决定不服可以提起诉讼。如其未作行政赔偿决定,至其签收行政赔偿申请后2个月后我们同样可以提起诉讼。


【提起行政赔偿的诉讼】


经历了申请国家赔偿阶段后,如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的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原告应当对行政机关强拆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负举证责任。因此,在此阶段,诸位被征收人应当将证据进一步做扎实,损失价值进一步核对。


第一,关于被强拆房屋价值的确定,如为国有土地上房屋或者征收时已经列入城市规划区的房屋,参照被强拆房屋周边房地产的平均价格,最低不低于周边类似房地产价格。


关于周边房地产的价格,可以通过搜集获取中介的传单、住建局官网上公开的平均成交价格等予以证明。房屋面积以房产证或者测绘报告上面载明的面积为准。同时应当将房屋整体外观的照片打印出来。同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或者参照国有土地上赔偿的房屋,如有空院落,价值亦应当计入,一般为土地证面积减除房产证(如有)上占地面积,照片亦可以佐证。


第二,关于室内物品损失,应当搜集强拆前室内物品的照片或者视频作为证据,同时,最好能找到证明购买物品价值的发票。


第三,关于室内装饰装修损失,也应当搜集强拆前室内所有房屋的装饰装修的照片、视频,如有装修时付费的发票,也应当作为证据。


第四,关于附属物的证据搜集,参照室内装饰装修的搜集方法。


第五,关于拆迁、安置过渡费等,将征收拆迁的补偿安置方案作为证据。


第六,强拆前用于合法经营的房屋,应当准备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凭证等证明房屋用于合法经营的证据,同时提供房屋征收前的生产经营效益证据作为证明停产停业损失的证据。


需要指出的是,若涉案房屋系在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依法作出,征收补偿决定依法作出的情况下遭违法强拆,那么评估报告中的房屋估值或者征收补偿决定中确定的补偿金额将能够成为行政赔偿的金额的依据。


但当房屋遭强拆的时点明显延后,房屋价值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赔偿数额计算的时点有必要依法后延至赔偿决定作出之时。


室内物品损失和可拆卸装饰装修材料价值的损失则是强拆行为直接导致的扩大损失,需要通过行政赔偿予以弥补。故此,简单地“按补偿判赔偿”是不对的。


最后,在明律师提醒各位被征收人,赔偿数额的主张要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到了行政赔偿阶段一定要尽早与律师联系、沟通,务必将证据做实、做牢、做全面。这样才能为自己的房屋征收权利救济征途画上一个相对圆满的句号。(江庆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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