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在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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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房产纠纷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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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自己是否属于房屋征收安置对象?

发布者:杨在明律师|时间:2020年12月08日|分类:拆迁安置 |479人看过

导读:征收拆迁中的每一处矛盾都会实实在在的影响到被征收人的合法利益。而在众多纠纷矛盾中,一个比较核心的争论焦点为自己是否属于被征收安置的对象。这个问题主要集中在拆迁过程中的出嫁女、新生儿、新落户、转业复员等人群身上。


是否属于房屋征收安置对象,最高人民法院有判例指出:


相较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侧重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更侧重于被征迁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安置。


实践中,从征迁工作启动到安置房建成分配,需要经历一段时间,在此时间段内集体经济组织内人口因出生、死亡、婚姻关系发生变化等原因,数量处在不断变化中。


因此,确定一个时间节点来界定需安置对象及数量就显得尤为重要。无论如何确定,总有一部分人认为因此而利益受损,如将拆迁公告发布之时作为安置对象确定时点,拆迁公告发布后至安置房建成分配之前出生的人员就不能获得安置;如将安置房建成分配之时作为安置对象确定时点,则房屋拆迁至安置房建成分配前去世人员的家属可能会觉得利益受损。


所以,只要该时点的确定对全体征迁项目内集体组织成员普遍适用、符合绝大多数成员的利益,就无明显不当。


在明律师说法:


对于被安置人员是否适格的确定,决定了该人员是否能得到拆迁补偿利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判例可以看出,对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人员安置,最主要依据户籍来认定。而该户籍是否能成为被安置对象,则要根据整体的补偿情况,确定一个具体的时间节点。以该时间节点来确认是否具有户籍身份。该时间节点的确定并不是一概而论的,而是地方政府根据符合绝大多数成员的利益原则来综合确定。


最后,在明律师要提醒被征收人的是,要想确定自己的户籍是否属于被征收安置的对象,需要知道地方详细的具体征收补偿政策。地方征收补偿政策的查询,被征收人一方面可以通过地方政府网站或者公告查询,而较为直接有效的方法则可以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查询。通过信息公开,能准确定位到需要了解到的具体征收拆迁的相关政策。(黄小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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