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强奸罪的法律概念呢,是已满14周岁的男性,违背妇女意愿,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语气进行性行,哎,这里面有四个点啊,人说的可明白了,第一个就是年龄得满14周岁的男性,第二个点呢,就是违背人家赋予意愿了,就是人不愿意跟你那个什么,然后你非得就是啊,明白不?然后还有一点呢,就是以暴力胁迫或者是其他手段,就是你说你上来你就你要嘎人家了,你给人锁屋里了,你都下点药呢,那都不行哈,然后还有一个就是你得切实发生的这个什么啊,信实没了,强奸罪一旦被认定啊,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可不是开玩笑的啊,严重的十年以上直至死刑,哎,这时候有人就问了啊,假如说我现在是个男的,此时此刻有一个女的。他想以暴力手段胁迫我,那我反抗我算不算违背他意愿呢?这个就不算啊,就只能算是啥呢?这个女的强制猥亵你污蔑一下,在我国法律概念上呢,强奸罪的对象一般就是指男对女,如果是女对男,一般认定为强制猥亵罪,那回到刚开始我们提出的那个问题,如果是难对难呢,那也是强制猥亵罪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