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龙律师
李大龙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141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湖北-咸宁专职律师执业11年
执业年限11
18162495288查看服务地区

欢迎东城区地区用户来电咨询(服务时间:07:00-23:30)

咨询我
07:00-23:30

不动产登记机构拒绝办理过户登记提起行政诉讼后胜诉

发布者:李大龙律师 时间:2020年02月24日 2349人看过 举报

2020-02-24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蔡某于2005年购买赤壁市某处的住宅一套,2006年11月赤壁市房管局为其颁发了房屋所有权证。2016年8月原告蔡某将房屋出售给他人,双方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在2016年8月份,原告蔡某先后两次向被告赤壁市房管局申请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被告经审查原告提交的证明材料后,认为原告蔡某与其前妻黄某离婚,离婚协议上财产分割未涉及该房屋,故被告要求原告蔡某的前妻黄某场确认,否则对原告的变更登记申请未予办理。实际情况是蔡某离婚后黄某已经联系不上,蔡某迫于无奈委托本律师将赤壁市房管局起诉至法院。本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该房产属于蔡某婚前个人财产,办理变更登记无需其前妻黄某签字确认。庭审中,法庭也采纳了我方的意见,判决被告依法履行过户登记手续,我方该案件胜诉。

个人简介:李大龙律师,毕业于全日制法学本科院校,自2012年起深耕法律服务领域,深耕法律行业十四载。 现任湖北文喆律师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咸宁
  • 执业单位:湖北文喆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21220********91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法律顾问、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湖北文喆律师事务所
1421220********91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法律顾问、债权债务、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