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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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签“忠诚协议”要小心

发布者:杨斐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合同纠纷 |760人看过

如果丈夫犯了和文章同学一样的错误,你会怎么办?当他痛哭流涕,又是写保证书又是发誓不会再犯时,作为妻子,难免不会为了孩子和家庭,且行且珍惜,选择原谅。可隐忍后,谁又敢保证这一次的宽容不会成为纵容?与其相信“日后必不再负人”的口头承诺,不如通过财务安排,保护自己与孩子的财产权益。

如何利用法律和金融工具,让婚姻中没有过错的一方多获得财产支配权?或者,未来万一离婚也可以多分财产?为此,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了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全国律协民委婚姻家庭法论坛主任王律师。

王律师认为,夫妻间的“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一直存在争议,她个人倾向于无效。鉴于此,她建议女方通过签订夫妻财产约定、设立不可撤销家族信托、人寿保险、家庭财富提前传承给子女、资产代持、不动产产权按比例共有、保险信托这七种方式保护好自己和孩子的家庭财产权益。

“忠诚协议”不如“夫妻财产约定”

与明星“文马”事件受到极大关注相比,以黄女士为代表的家庭主妇只能默默忍受丈夫出轨给她带来的痛苦。黄女士是北京一家民营企业老板的夫人,为了家庭和丈夫的事业,她五年前辞职做了全职太太。可近期她却发现了丈夫“外面有人”,其丈夫甚至干脆地承认,称外面的都是应酬,并希望黄女士原谅。为此,黄女士的丈夫还写下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再犯,若再犯家中财产都归黄女士。

王律师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法律上,这类保证书叫“忠诚协议”,内容是如果一方违反对另一方忠诚义务的话,承担什么后果。通常“忠诚协议”有两类:如果一方再背叛另一方的话,将来离婚时就净身出户,或者给另一方一大笔钱。

“忠诚协议”有无法律效力目前还存在着很大争议。“实际审判中,我看到的是法官比较倾向于无效。个别情况下可能有效,每个案子都有它的特殊性。”王律师说。

因此她建议,与其双方签订“忠诚协议”,还不如签订一份“夫妻财产约定”。这种约定,不以对方是否违反忠诚义务为前提,没有任何理由,不附加任何条件,直接约定双方的财产和债务归属。

“夫妻财产约定”签订后可能有两个后果。婚姻和平时期,此后就实行分别财产制,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夫妻双方都可以单独处置自己名下的财产;第二个后果是婚姻和平时期财产继续混同,如果离婚,就按协议上的约定来分割财产,男女任何一方都不能反悔。

此外,普通家庭还可以通过“财富提前传承”、“资产代持”及“不动产按比例共有”等方式,使婚姻中出轨的一方获得更少的收益。

比如,男方“出轨”后,女方想要让自己和孩子多获得财产,就可以把家庭财产(不动产、公司股权和金融资产)提前传承给子女。不动产、公司股权可登记过户在子女名下,金融资产通过人寿保险传承。这样一来,离婚时,这部分财产就不再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让女方和子女获得更多财产。

“资产代持”就是夫妻中某一方,购买房产或汽车等不动产时,登记在自己近亲属名下,这样可隐匿一部分财产,离婚时也不纳入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对于房屋等不动产,王律师表示,“如果一方担心另一方将来再出轨,就可以在不动产产权登记时,登记为按比例共有。按比例共有,就是妻子跟

丈夫约定房屋产权的共有比例,比如三七开、二八开。一旦双方约定并登记了按比例共有,就破除了婚姻法的法定原则。即使原房产证上登记为两人名字,没有其他约定,后来也可以去变更为按比例共有的登记。”

保险信托的两种安排

除了以上方式,对于富裕家庭来说,家族信托和人寿保险是更好的方式。目前家族信托门槛较高,一般是3000万元人民币。不过也有信托公司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正研究起点为1000万元的家族信托。

以“文马”事件为例,如果此时文章想弥补妻儿,可设立一个家族信托。信托计划架构为,男方作为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以一定金融资产作为信托资产,把妻子或孩子(也可以是妻子和孩子一起)设为信托受益人。

“最好在信托计划设立时,就设置成不可撤销之信托。这样无论夫妻双方离婚与否,都不影响信托架构的受益人。只要信托合同里约定,信托收益是属于受益人的个人资产,那么一旦离婚,男方既不能对信托财产进行分割,也不能分割受益权。”王律师提醒。

另外一种金融工具是“大额人寿保险”。王律师称,投保人可设置为女方父母,被保险人为女方,受益人为子女。“这实现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转移。被保险人是妻子,如果妻子有意外,保险理赔金直接就到子女名下了。虽然保费由夫妻共同财产缴纳,但投保人设为了女方父母,夫妻离婚时保单资产就不分割。”

还有一种投保方式可让女方直接获益。投保人为女方父母,被保险人是女方,但购买的是终身年金险,女方每年就可从保险公司拿到一定的年金。这种情况下,父母和女方单独要有一个约定:这份父母投保的人寿保险,女方在婚内所得的生存保险金为其个人财产。

更复杂的方式是一种新型金融工具——“保险信托”。王律师介绍,这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女方父母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购买大额寿险,但保险受益人指定为信托公司。同时,女方父母和信托公司签订一份信托合同,委托人是女方父母,但受益人是女方和孩子。

至于这种“保险信托”架构怎么运行,王律师介绍,“因为父母岁数较大,购买大额寿险,女方父母去世后保险公司就会赔付一大笔钱。由于约定保险的受益人是信托公司,所以这笔钱就直接打到信托公司账户,这时家族信托就开始运转,女方和孩子就可获得信托的收益了。”

王律师表示,“这样的信托架构还有好处,一旦夫妻离婚,孩子可能归父亲或母亲抚养,但信托合同可以约定,比如孩子满18岁前,每年可从信托得到5万元,满18 周岁后每年从信托里得到30万。25岁时每年100万,然后30岁时得到全部。信托合同约定收益的领取节奏,这样夫妻任何一方都控制不了孩子的资产。”

“保险信托”的第二种方式是信托设置时以女方为信托计划的委托人,同时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这种架构一般商务人士比较喜欢,如果女方发生人身意外,孩子就可以得到一大笔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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