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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侵犯商业秘密罪律师】

发布者:邱戈龙律师|时间:2019年09月13日|分类:刑事辩护 |313人看过


 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侵犯商业秘密罪律师】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摘 要】 随着知识经济向纵深发展,在现代 市场竞争中,商业秘 密是极具商业价值的无形财产,是企业的生命。企业应该 采取什 么措施防止商业秘密泄露是维持其核心竞争力的关键。

 

关键词 :商业秘密 、泄密 、保 密

 

  随着知识经济 向纵深发展,在现代市场竞争中,商业秘密是 极具商业价值的无形财产 ,是企业的生命。商业战争就是一场没 有硝烟的战斗,企业只有掌握蕴含巨大经济价值的商业秘密,才 能获得战胜对手的竞争优势。商业秘密被竞争对手获取,企业丧 失核心竞争力,后果不堪设想,损失惨重。

 


  一、什 么是商 业私 密

 

  根据 《中华人 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秘密,是指不 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 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技术秘密指应用于工业目的,没有得到专利保护的、仅为有限的人所掌握的技术和知识 。包括企业开发的新产品,工业配 方、工艺程序、机器设备及其改进、研发资料文件等。

 

  经营信息指能够为经营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的用于经 营活动的各类信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1995年 l1月发布实 施的《关于禁止侵犯业秘密行为的若干问题规定》第 2条第 5款 所列举的“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标投标中 的标底及标书内容”均属于典型和常见的经营信息。此外,与经 营者的金融、投资、采购、销售 、财务、分配有关的信息情报,如企业投资方向、投资计划、产品成品和定价、进货及销售渠道等都属 于经营信息的范围。

 

二、商业秘密的特征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定义,商业秘密具有秘密性、价值 性和保密性。

 

  (一 )秘密性

 

  秘密性是指商业秘密不为公众所知悉,不为公众所知悉并不是指除所有人以外在国内或国际上绝对没有人知悉,而是指未在 本行业内众所知。从事与该信息有关的技术开发、经营管理活动 的科技人员、生产人员、销售人员、管理人员知悉该信息不影响其 秘密性。竞争对手一旦获得商业秘密,给权利人带来的损失是不 可估 量 的,甚至 破产 。

 

    (二 )价 值性

 

  价值性是指该项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具在可确定的应用性, 能够让权利人获得潜在的或现实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


  获得更高的经济价值是权利人取得商业秘密并努力维护其 所享有的商业秘密权利 的内在动力。在商业秘密的研发阶段,权利人已有明确的工业化或商业化 目标。通过实施商业秘密,权利 人取得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例如,含有技术秘密的新产 品、新材料、新工艺使其在同类产品中拥有性能稳定、优质可靠的 特点,或者能降低产 品成本、节约原材料;经营秘密信息的使用能 够拓宽商品销路或提高商品销售价格:在经营管理上,商业秘密 的运用能够提高劳动生产率,开源节流,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组 合等。而一些否定的信息如因研发失败而得出的否定性结果,如 被竞争对手知悉,可 以使其少走弯路节约研发成本,缩小差距,这 种信息同样具有价值。 实用性是指商业秘密的客观有用性 。一项商业秘密必须能 够用于制造或使用才能为其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实用性条件 要求商业秘密应该是个相对独立完整的、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方 案或阶段性技术成果。零星散逸的知识、经验或处于理论阶段的 原理、概念或范畴,不具有实用性价值而不构成商业秘密。

 

  (三 )保 密性

 

  保密性是指权利人为防止信息泄露所采取的与其商业价值 相适应 的合理保护措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公字 【1998】第 108号 “关于商业秘密构成要件问题的答复”对 “合理保护措 施”的解释是:“只要权利人提出了保密要求,商业秘密权利人的 职工或与商业秘密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他人知道或应该知道存 在商业秘密,职工或他人就对权利人承担保密义务。”即对权利人 采取保密措施的要求不宜太高,只要权利人向其职员和交易方提 出保密要求,建立 了适当的保密制度和其他科学谨慎的管理方法 即可 。

 

  三、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措施

 

  通过了解商业秘密的流失途径,企业才能在源头上 ,根本上 减少商业泄密的泄露。以下几种措施,可 以防止和杜绝商业秘密 受到侵犯。

 

  1.商业秘密保护需要从每一个员工做起 ,企业的每一个员工 都应具有 良好的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意识。仅仅依靠少数管理 人员来保护商业机密是远远不够的,提高职工保护商业秘密的意 识至关重要 。企业可 以对职工定期进行保护商业秘密的培训 ,明 显的场所要贴出保密条幅,规章制度等 。员工要明确什么是企业 的商业秘密,接触到企业商业秘密后职工的保密义务以及泄露商 业秘密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2.企业对内对外都需要采用合同方式保护 自己的商业秘密, 使接触到秘密的人员担负起保护秘密的责任。如与涉密员工签 订《保密协议》,与离职员工签订 《竞业限制协议》,与企业有业务 往来的企业或个人签订《保密协议》等。

 

  3.严格区分资料信息的秘密等级,并予以明确标识,分等级 分别管理,核心的商业机密要加密对待。司法实践中,_些企业 直到在法庭上还拿不出标有密级的档案资料,不能证明他提出保 护的是商业秘密。

 

  4.规定各个员工包括不同业务主管接触商业秘密的权限,对 自己无权接触密级的档案资料则不能接触。

 

  5.安排专人管理商业秘密,定岗定责,做到各司其职,责任到 人,上级主管应当定期予 以监督检查 。实践中发现,上级主管与 具体管理人员互相代替,权责不清,造成失密事故。

 

  6.保密人员要对 自己使用的密码经常更换,不能给窃密者机 会 。

 

  7.企业高层管理者对员工的网络行为进行监视,设置防火墙, 或使用公司内网。员工定岗前,就通过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明 确宣布,企业会监视员的网络行为,如人电子邮件收发,加密设备 使用等,并定期经常进行保密义务教育,杜绝个别员工潜在不法 行为的出现 ,也不会引起毫无精神准备 的员工的不满。业务也要 着重防范外部木马的入侵。

 

  8.对于员工使用网络传输涉及商业秘密的文件,可以使用加 密计算机程序或专用电脑,信息的接收人用解密钥匙进行解密而 取得信息。这种措施对于防止传送涉密文件途中的窃取、窃听行 为,以及员工因过失发错收件人等情况,都可以有明显的防范效 果。同时外部 u盘等移动 设备不能随意使用,需严格排查。

 

  9.商业秘密除了企业 自身通过各种措施加以保护外,《反不 正当竞争法》、《劳动合同法》、《合同法》及《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是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强大法律武器。 商业秘密是一种隐形资产,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是企业克敌制胜的法宝。保护商业秘密 ,是维护企业 自身利 益,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公平竞争,鼓励创造发明的重要前提。在 信息化快速发展,知识产权 日趋重要的的今天,保护好商业秘密, 是企业的保持旺盛生命力的明智之举,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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