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戈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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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关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的瞒报行为确定

发布者:邱戈龙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刑事辩护 |13750人看过

瞒报是指少报通关货物种类,也即走私分子以实际申报的货物来掩藏要走私的货物。实际申报的货物并不是走私分子想要的,其目的货物是走私的货物。例如,广东黄埔海关曾经破获了一起以瞒报的手法走私汽车案,货主报关是“浮众石”。缉私队员打开集装箱的门。搬开挡在门口装满浮水石的编织袋,发现里面藏着奔驰、本田等小轿车,共30辆,案值1000余万元。又如厦门海关曾在漳州港查获走私进口2个集装箱共12部旧“丰田”、“公爵”等汽车案。1998年6月12日,漳州市鹏威实力木制品有限公司以三资企业进料加工形式向厦门海关下属的漳州海关申报进口样本原木及胶合板共计5个集装箱,该批货物从香港启运。海关对该批货物进行重点查验时发现,其中有2个集装箱在卸下外层遮掩的少量胶合板后,里面夹藏了12部经切割拆卸的二手小轿车,其中有10部“丰田”轿车、2部“公爵”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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