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戈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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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是非法经营行为却不按照非法经营罪处理?

发布者:邱戈龙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刑事辩护 |13808人看过

对于刑法已经单列罪名的非法经营行为,不能按照本罪处理,而应以相应犯罪定罪处罚。

 

如擅自设立金融机构、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盗卖文物、买卖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等,从本质上讲也属于非法经营的范畴,但刑法已有专门规定,就不能再将这些行为作为其他非法经营行为,以本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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