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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关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的行为确定

发布者:邱戈龙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刑事辩护 |13686人看过

绕关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是指走私分子为逃避海关检查,在投有设立海关或者边境检查站的地点,运输、携带普通货物、物品进出境。绕关走私只能发生在国(边)境线上,包括陆地国(边)境和水域国(边)境。陆地走私是沿着陆路边防线进行的,以西南边境走私最为严重。我国的陆地边境线绵延数千公里,且地势复杂,有些地区密林丛生,险崖林立,是走私犯罪分子经常选择的路径。另外,广阔的海疆也是走私犯罪分子的“黄金水道”。东北部海域一带主要是从韩国、日本走私的汽车、成品油、香烟、电器等产品的集散地。东海一带主要是港、台及东南亚走私团伙的“热土”,常见的走私物品是汽车、电器、电脑元器件、香烟等。南海走私最为严重的是珠江口和珠江水域。走私者利用珠扛水系可通航里程长、可卸货地点多的特点,利用来往港澳的小型船舶在未设关地点偷卸走私进口货物。珠江水域走私的主要物品除成品油、食油、化工原料、家电外,主要是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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