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昭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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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爱情已经过去,不要以“为我好”毁了我的后半生

发布者:张昭鑫律师|时间:2018年03月29日|分类:婚姻家庭 |554人看过

一个真实案例。
我前一段时间接手了一件离婚纠纷,女方咱们称她为A,男方为B。A是广东的,B是河北的,87年出生的A,2009年9月,通过网络认识了71年B,两个人开始了网恋。B在网络世界里把自己说得完美无缺,打造了好男人形象。并称自己之前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有个儿子,离婚的原因是前妻出轨,自己现在每天要挣钱,照顾女儿,侍奉年迈的母亲,每天起早贪黑,不辞劳苦。年轻的A社会经验本身就少,被B的话所感动。2009年12月,在B多次要求下,A来到了河北,两人在2010年3月份领了结婚证。
结婚后,B经常赋闲在家,没钱生活了就借朋友的,如此度日。A呢,就四处打工赚钱,一天有时候打两份工,贴补家用。早晨六点起床,做好饭,送孩子(B与前妻的儿子)上学,然后去上班,一直到晚上十点才能下班,回来还要洗衣服、做家务。B非但不体谅,还经常对A猜忌有加。算好了公司到家的时间,A只要回家晚五分钟,B就开始盘问,一不合适就又打又骂。B一开始在家折腾做生意,后来把房子抵押出去,最后还不上钱,要求A办理信用卡,套现替自己还钱,被A拒绝,后B也因诈骗罪被判刑。这次是离婚诉讼。
开庭前,法官大体向女方了解了下情况。开庭时,男方称自己进监狱前觉得自己有问题,但进监狱后对比了下周边的各种杀人、伤害的罪名,觉得自己一点问题都没有。并且愿意为了女方幸福作出努力。A在一旁默默坐着,说,现在离开你,就是我最大的幸福。B一再保证会对A好,可惜了,太久了,伤的太深了。
其实我出了监狱,一直很感慨。A本身就不大,当时作为一个半大的孩子,照顾B与前妻的孩子,四处打工还债,甚至在已经起诉B离婚的情况下,还一直侍奉B的母亲到老,她的手上布满了与年龄不相称的细纹。A一直在山西待到还完B欠完的钱,然后回到自己老家,定居,她说她再也不愿意回这里,伤害太大了。我曾经问他,你刚发现他打你的时候为什么不走,她答,当时我没有钱,我所有的工资卡都在B手里,我连午饭都舍不得吃,一般都吃凉皮,因为凉皮最便宜。家人离得那么远,没办法。
父母在,不远嫁。这是我一直认为的一个观点。除非男方家庭对你真的好,不然你远嫁,受了委屈,你爸妈会心疼;除非你对父母的养老问题已经有了好的打算,不然你远嫁,父母有事,你会心急。倒不是说远嫁一定不好,也不是要说教,只是希望远嫁的时候,多想一步,再想一步,不要认为年轻,认为以后还远,无论远与不远,都是你要经历的,不是吗。
愿所有姑娘所遇皆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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