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昭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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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爱情,有多珍贵? 论年轻女性的自我保护

发布者:张昭鑫律师|时间:2016年07月05日|分类:医疗纠纷 |480人看过

  因为工作原因,见过很多分分合合的感情,社会大环境下离婚率居高不下,这本来不是什么稀奇事,但让人唏嘘跟感叹的是,这些感情的主人公往往因为自己的草率,导致一生的痛苦。最近接触到的案例,跟大家讨论一下:

  唐某某,1992年出生,成长在单亲家庭,大学毕业时,父亲病重,当时李某(比唐某某年长30余岁)出手帮助,帮忙垫付了5万元医药费。出院后,李某也对唐某某照顾有加,时间久了,唐某某出于对李某的感情或者是感激,与李某交往,并生育一儿一女。唐某某出于对李某的信任,双方一直没有领取结婚证。在同居期间,李某赠与唐某某钱款若干及一套房产。后时间久了,李某突然不再联系唐某某,这时唐某某收到济南某法院传票,李某妻子以无权处分为由,要求唐某某返还所得钱款及房产。

  唐某某这才知道原来李某有妻子,自己投入了感情,生了孩子,还成了不道德的“小三”。李某现在躲起来不见人,凭唐某某自己的能力,根本无法养活自己跟孩子。    

  这个案子目前仍然在审理中,无论结果如何,对于唐某某的伤害都在所难免,一个青春年少的女生,在如花灿烂的年龄里,却只能带着孩子孤独无依。对于孩子来说,才刚刚出生就缺失父爱,这无疑会对孩子的成长有重大影响。

  李某跟唐某某的关系,以前国家法律定性为非法同居关系,近年才改称为同居关系,国家虽然对这种关系有了一定改观但是这种关系仍然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如果有一天这种关系结束,女方将不会得到任何法律上的补偿,其中苦涩只能女方自己承担。如果当时唐某某可以谨慎一些,要求李某跟自己登记领证,然后再共同生活,或许现在两难的境界就不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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