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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的店招可以与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名称不一样?

发布者:秦舰律师|时间:2019年09月10日|分类:公司法 |6852人看过


关于店招的咨询:“个体户的店招可以与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名称不一样?比如执照上写着 “东家面馆” 店招写“星辉面食店”!”

我的回答:

1、营业执照名称是 “东家面馆”, 店招写“星辉面食店”是一般是不行的!因为个体户的店名应当和营业执照的名字一样,只能适当的简化,不能改名。

2、但是也有特殊情况,就是如果你的店是一家加盟店,譬如说“喜X茶”,“周X鸭”之类的,店铺外的牌匾可以直接采用这些经授权使用的品牌名称。也就是说,这时你的店在外部装修上可以使用“喜X茶”,“周X鸭”名称,而不使用原来营业执照的名称。

3、特别要注意:上述加盟店的企业印章、银行账户使用的名称等,要与工商登记的企业名称相同。

相关法律条文:

1、《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 “个体工商户名称牌匾可以适当简化,但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 ”

2、《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条:“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但应当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3、《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信笺所使用的企业名称,应当与其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相同。”(这里又省去了“牌匾”)

3、《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根据《条例》第九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擅自改变主要登记项目的,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 (二)对擅自改变字号名称的,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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