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咨询:“别人给我钱让我帮有限公司当法人、而且法人还有百分之99的股份,请问我有什么危险?”
我的回答:
1、你如果当这样的法人代表,并持有公司99%的股份,你将可能承担以下两方面的法律责任:
(1)经济赔偿责任,如果公司注册资本为一百万,现在负债200万,你就要承担99万的赔偿责任;
(2)如果公司从事犯罪活动或非法经营,法定代表人先要被抓起来,经过调查,如果确实没有参与非法活动,才会放出来,一般要被关半年左右。
2、我们法律界有句俗话:“法人法人,进法院的人”,所以我建议,如果老板不是你的直系亲属,千万不要当这样的法定代表人。
附法律依据:
1、我国《民法通则》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2、虽然现在的:民法总则,将以上的条款删除了,但法院同样会要求法人代表人这些承担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