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凡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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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葵涌街道劳动站成功调解深圳市葵涌精工发品有限公司两起重劳案件

发布者:曾凡新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劳动纠纷 |3558人看过

    [按语] 行政力量的参与,使得复杂的劳动纠纷得以化繁为简,顺利解决。葵涌街道劳动站着重调解的做法值得赞赏、提倡,劳动站工作人员在调解工作中背负着巨大压力,肩负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辛勤的付出终于得到了收获,劳资纠纷终于得到了化解。若本案进入仲裁程序、诉讼程序,对于这50名被裁员工来说,可能会是雪上加霜。

    (来源:龙岗新闻网)龙岗讯(通讯员林苏桃  唐棣 王旋)近期,葵涌街道劳动站成功调解两起重劳案件,50名被裁员工获得经济补偿金和加班费共计401902元,26名在职员工提出追讨加班费的要求也得到了满足。

  10月18日,深圳市葵涌精工发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公司)的50名被裁员工集体到我站上访,要求公司支付其经济补偿金及加班工资。50名员工在精工公司工作了3-17年,都与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其中有17人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合同尚未到期,但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为此,50名被裁员工要求遣散补偿并追讨加班费。

  葵涌街道劳动站高度重视此次上访事件,立即组成了由朱燕康同志为组长的协调小组,热情接待上访员工,详细了解情况,及时与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经协调小组调解,劳资双方同意回公司继续协商解决。经过一周的协商,公司只同意支付遣散补偿金,不同意支付员工提出的加班费,劳资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10月30日,该批员工再次集体到劳动站上访,葵涌街道劳动站耐心做公司负责人的工作,但厂方仍不让步,此时上访员工情绪激动,宣称要到街道办事处大厅静坐。葵涌街道劳动站协调小组劝解员工冷静处理,就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了解答,答应帮助有困难的工人重新就业,提出了若公司不让步就立案仲裁的意见,并当即与区劳动局法援办律师取得联系。通过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及时稳定了工人情绪,有效防止了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据了解,在法援办律师的参与下,经过葵涌街道劳动站积极耐心的调解,公司方作出让步,于11月2日与员工协商达成了一致补偿意见:1、经济补偿金按《深圳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支付,共计270902元;两年的加班费按服务年限以2000~4500元/人的标准支付,共计131000元。在立案前,该起重劳案件调解成功,及时消除了重大劳资隐患。

  在50名被裁员工维护其正当权益的影响下,精工公司26名在职员工于11月1日到葵涌街道劳动站集体上访,也要求公司支付其两年加班费。站领导和协调小组再次与公司负责人交涉。经协商,公司同意按2000元/人的标准作出补偿,并于本月底与工资一起发放。

  在全站工作人员的努力调解下,两起重劳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维护了街道辖区的社会稳定。(劳动法120网  www.laodongfa12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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