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养老保险,劳动部正在研究中
[按语] 用人单位应为农民工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这早已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由于农民工工作流动性较大,甚至工作年限时断时续,如何能实现社会保险的顺利流转和连续,是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问题。不能让在一个城市办理了社会保险的农民工,到另一个城市或者回到农村就不得不选择退保。社会保险,应该让其宗旨和目的落到实处。(劳动法120网 www.laodongfa120.com)
劳动部正研究与城乡相衔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
新华网北京10月22日电(刘铮、汪恩民)劳动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22日表示,抓紧研究探索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
尹成基在劳动保障部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还介绍说,将把在城镇长期就业并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纳入失业保险覆盖范围。
劳动保障部将继续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和医疗保险。截至9月底,农民工参加工伤和医疗保险人数分别达到3447万人和2903万人,比去年底增加910万人和536万人。将以餐饮、服务和建筑业为重点,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并研究农民工流动过程中的医疗保险关系接续问题。
尹成基表示,将进一步加大维护农民工劳动权益工作力度。推动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依法订立并履行劳动合同;继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和小时最低工资制度;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行为;加强对农民工工作前瞻性问题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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