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问: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答: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只有以下劳动争议才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员工和员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变更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一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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