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秀伟律师

  • 执业资质:1371320**********

  • 执业机构: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法律顾问房产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离婚后原共有房屋如何出售

发布者:倪秀伟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婚姻家庭 |11523人看过

离婚后原共有房屋如何出售

案情:

张某(男)与李某(女)于2012年7月在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之前,双方曾共有位于临沂市解放路的房产一套。

根据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离婚后,房产权归张某所有,剩余银行贷款20万元,由张某负责偿还。张某一次性向李某支付补偿款10万元整。

2012年8月张某欲将房产出售,但由于房产证仍在张某与李某的名下,故经中介公司建议,张某找到李某,要求李某与自己一同签订售房合同以及办理相关售房手续,李某不知法律后果如何,更不知如何操作,找到律师,请求帮助。

律师分析:

一般情况下,生活中会遇到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原共有财产的房产在夫妻一方名下,且根据离婚协议,在得房一方名下,离婚后房屋如何出售?

比如,一对夫妻离婚之前,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且银行贷款男方是主贷人,离婚后,根据离婚协议房产归男方所有。现男方欲卖房,只需要利用下家的首付款将银行贷款还清,再与下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不需要女方配合。

第二种:原共同财产的房产在夫妻一方名下,但根据离婚协议,产权登记记载的一方不再享有房产权利,房产归属没有记载未产权登记一方,如何处理?

不如。一对夫妻离婚之前,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且银行贷款男方是主贷人,离婚后,根据协议房产归女方所有。现女方欲卖房应如何处理?

若女方卖房,首先须办理产权证的变更登记手续。即房产由男方名下转为女方名下。在这个过程中,银行抵押合同变更是最为重要的,因为银行若不同意变更主贷人,产权变更登记为女方就会存在困难。当然,还有一种操作就是整个卖房过程由男方操作,即以男方名义售房,在此操作过程中,需要有一个专门对此的双方协议,特别市要注意应指定下家放款直接到女方指定的账户问题。

第三种:原共同财产的房产在夫妻名下,银行贷款在男方名下。根据离婚协议,房产归男方所有,现男方欲卖房如何处理?即本文案例中女方如何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若将房产登记变更为男方名下,再售房屋手续较为繁琐。因此,只需女方配合男方进行售房即可。因此,只要男方和女方达成一个协议,约定女方只是配合售房,售房过程中的一切税费以及据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男方承担即可。另外,在协议中,男女双方也可以约定由男方在收到下家售房款的一定期限内,将男方依离婚协议应付给女方10万元补偿款一次付清。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