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土地、厂房及办公楼(目标租赁物)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陈述与保证
1、甲方是合法有效存续的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保证是目标租赁物的唯一所有权人或已取得相关权利人的授权。
第二条 目标租赁物坐落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XX市XX镇XX村约X亩土地、X00平米厂房、X0平米办公楼出租给乙方用于 XX经营建设。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期为3年,暂定从2017年4月20日起至2020年4月19日(以甲方交付完好目标租赁物且乙方实际进场交接起算);乙方若续租,需在租赁期届满1个月前书面提出,在甲方仍出租的情形下,双方再行协商签订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四条费用
1、租金为人民币X万元/年,每半年支付一次,上半年支付X万元,下半年支付X万元。乙方不得拖欠租金,如因资金问题拖欠租金,乙方须向甲方提前协商,如甲方不同意,乙方应按协议交付租金。
2、租赁期间,甲方应提供所需的相关水电等配套设施,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各类税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7天内付款。
3、在因合同期满终止或政府行为导致的乙方搬迁完毕、结清账目之日,甲方退还多收的租金。
第五条双方特别约定
1、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维护,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屋结构,装修、维护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2、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状况对外进行转租。
3、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乙方自行办理所需相关手续,但甲方应积极配合。
4、乙方需妥善使用目标租赁物,甲方承担租赁期内目标租赁物的维护、修缮责任。
5、甲方承诺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如有相关纠纷(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6、甲方最迟于签订本协议之日起40天内将目标租赁物装修完善后交付给乙方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平整土地、修复墙面地砖、连通主水电源、增设变压器),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7、各方筹建及经营产生的各项债权债务均由各方自行享有及承担,与对方无关。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拖欠本合同第四条任意一项费用,应按日万分之三的标准偿付逾期付款利息。
2、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不得干扰乙方正常经营活动,不得做有损乙方权益的事情;否则,应当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费、搬迁费、经营损失等)。
3、合同期满,乙方拒不搬迁的,除应按原租金标准给付占有目标租赁物期间的使用费外,还需按日万分之三的标准偿付违约金。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目标租赁物毁损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租赁期间发生拆迁或征地等政府行为,本合同自行终止,租赁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一切拆迁或征地事宜带来的收益或补偿均归乙方所有(就乙方租赁的部分)。
第八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租赁物周围相邻关系,并与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保证乙方可持续性经营。
3、特别声明:本合同由乙方先行签订,实际履行主体为乙方牵头成立的公司,待公司成立后,由成立后的公司补盖公章。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