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广玲律师

  • 执业资质:1370120**********

  • 执业机构:山东谌润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夫妻双方的财产约定对外效力如何?

发布者:张广玲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婚姻家庭 |9645人看过

只要夫妻双方的约定符合我国法律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但《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夫妻就财产关系进行约定后,即对双方当事人及第三人发生法律约束力。首先,对夫妻双方发生法律约束力,这是对内效力。其次,根据公平原则,为保护第三人的利益和维护交易安全,夫妻财产约定须为第三人所明知或经公证的,才能发生对外效力,也即第三人知道夫妻财产各自所有的约定,该约定对第三人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第三人对夫妻财产约定不知情,该约定的效力不能及于第三人,也即债务不能由夫妻一方承担,而是由双方承担。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