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8862338086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违约责任的一般条款有什么?

作者: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3年07月1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00次举报
?


违约责任的一般条款有: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法律其他规定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文章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管理员删除;

如有法律需求,建议联系律师本人咨询


江苏王牌律师事 已认证
  • 执业11年
  • 18862338086
  •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1年 (优于70.42%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8次 (优于93.88%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0次 (优于94.22%的律师)

  • 平台积分

    81222分 (优于99.52%的律师)

  • 响应时间

    1小时内

  • 投稿文章

    12篇 (优于73.07%的律师)

版权所有: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IP属地:江苏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73671 昨日访问量:98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