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朝律师
武朝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365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河北-邯郸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什么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情节较轻实践中如何认定 武朝

作者:武朝律师时间:2019年01月27日分类:法学论文浏览:7650次举报


什么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情节较轻实践中如何认定

     犯罪情节是刑法的重要概念,也是司法实践当中最密切的概念之一,却也是难以正确把握的概念。但是什么才是犯罪情节,到底什么情况下能够认定为犯罪情节较轻,实则是个难题。

试举一例,《刑法》第233条有明确的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基本量刑规定为三到七年,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我们目前办理的一个过失致人死亡案,根据情节提出辩护意见希望法院能够认定为“犯罪情节较轻”,提出了种种理由反复争取,仍然没有被认定为情节较轻,法院在充分考虑了其他法定、酌定从轻情节的情况下最终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没有将刑期确认为三年以下,这样的一个认定引起了我较深的思考。到底什么才是犯罪情节,到底如何才能认定为犯罪情节较轻。

实际上,情节较轻的,处较轻法定刑的规定在刑法当中有很多,比如常见罪名当中的《刑法》232条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239条绑架罪,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115条第二款过失犯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刑法》328条盗掘古墓葬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当然除了分则之外,《刑法》总则部分对于犯罪情节的论述也很多,比如常见的:比如缓刑的使用条件之一就是犯罪情节较轻,28条胁从犯,按照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但是没有相关司法解释对于犯罪情节或者说是犯罪情节较轻进行一个明确的阐述或举例说明。这使得法官在处理案件过程中,认定犯罪情节较轻具有较大的空间,律师辩护工作难以把握,在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之前,我认为这对于案件的实际办理来讲确实是具有研究意义的。

如果通过一个最简洁,最清晰的认识来确定犯罪情节的概念。就是除了决定犯罪性质的基本事实以外的其他能够影响危害程度的那些犯罪事实。比如我们比较熟悉的犯罪,如故意杀人罪,犯罪分子使用刀具将人杀死了,这就是本案最基本的事实,其他的能够影响本案危害程度的一概都可以确认为犯罪情节,比如犯罪分子使用的犯罪工具的是否为管制刀具,还是生活常用刀具,是义愤杀人还是预谋许久而杀人,在杀人的过程中是否只在关键部位捅刺了一刀还是反复使用刀具进行砍刺,杀人之后是否掩埋尸体或者杀人分尸,杀人对象是老幼还是青壮年,杀人场合是户内还是户外?公共场合还是林荫小道?杀人者是老年人还是未成年人?等等等等,这些都是能够影响到危害程度的重要犯罪事实,就是犯罪情节。

解决了犯罪情节,我们来分析犯罪情节较轻到底如何认定,结合我目前的办案经验,以及通过与法院审判员的多次交流和自身的思考,我认为犯罪情节较轻的辩护可以通过犯罪四要件当中影响犯罪情节的因素加以分析。

(1)首先,我们应当排除犯罪主体,犯罪情节一定指的是某种影响犯罪危害程度的事实,是一种行为,和犯罪主体无关。

(2)其次,关于犯罪主观方面,包括故意过失、犯罪动机等,其中我认为犯罪动机是影响犯罪情节轻重的重要方面。

比如过失犯罪明显较之故意犯罪情节轻微,此外,我们常见的防卫过当行为,在对方首先出手攻击的过程中,为了保护自己而造成对方重伤,这样的犯罪故意就明显区别于有预谋的故意伤害,情节相对较轻;此外,比如某些教师在实施教育的过程当中措施不当,造成学生受伤,其动机上就区别于普通的故意伤害案件,可以结合具体案情认定犯罪情节较轻。此外为满足基本生活需求、抚养小孩、赡养老人万般无奈而动机实施的犯罪,可以考虑认定为犯罪情节较轻,比如一些针对亲生子女的过失性犯罪,由于其对于孩子的受伤时持有极力反对的态度,因为一时失误而酿成恶果的,也可以考虑情节相对较轻,而对于一些动机卑劣的犯罪不宜认定为犯罪情节较轻。

(3)再次,关于犯罪客观方面,最核心的问题是犯罪时间和地点;犯罪的手段和方法,犯罪后的处理。这个就很容易理解了,比如我在上文提到具体使用了何种刀具,使用刀具的次数,深夜还是白天、杀人后是否处理过尸体等等。

(4)最后,关于犯罪客体方面,即刑法保护的法益,法益越重要,越难以认定为情节较轻。

   比如我办理过的强奸案,由于侵害的是妇女的身心健康,但凡是违背妇女意志发生性行为,只要犯罪既遂的,就比较难以被认定为情节较轻,此外还有抢劫罪、绑架罪这类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犯罪,司法实践当中认定为情节较轻相当之困难,因为国家重点保护这类法益。但是相反侵害的法益不是那么的严重,比如盗窃罪或者侵占罪等等,只是侵犯个人的财产,那么认定犯罪情节较轻的困难就相对小了很多。

虽然对犯罪情节进行了大量的分析,但是由于其难以准确把握,导致很多案件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的认定就相对困难,希望我国早日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犯罪情节”以及“犯罪情节较轻”的问题做出一个合理正常的解释。

 

 

 


武朝律师: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现为北京德和衡邯郸律师事务所主任,有刑事业务专长,处理邯郸本地区大案要案多起,处理过大量...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邯郸
  • 执业单位:北京德和衡邯郸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30420********91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毒品犯罪、暴力犯罪、死刑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