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网站
蒋昕辰律师
执业资质:1431120**********
执业机构:上海虑远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发布者:蒋昕辰律师|时间:2018年01月04日|分类:合同纠纷 |300人看过
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口头更改合同,可以变更合同。建议注意保留证据,避免纠纷时无法证明口头合同的存在。如主合同约定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的,应遵循主合同约定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变更补充协议,如果未作出明确的变更形式约定,口头变更也是有效力的。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房地产转让合同、长期的租赁合同、建筑工程合同等。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