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王斌律师 时间:2018年10月17日 63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案件摘要:
2007年左右,殷某某与张某某自由恋爱。2009年6月13日,殷某某与张某某的女儿张某出生。2012年1月30日,殷某某与张某某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2013年11月21日,殷某某与张某某的儿子张某某甲出生。
殷某某与张某某自认识、结婚以来,双方并未建立起牢固的感情基础,两人性格不合,经常为一些家庭琐事而吵架。自2014年开始,殷某某和张某某就分居两地,很长时间未进行联系,加之在平常的生活中,俩人之间也无共同语言,夫妻感情早已破裂。
殷某某曾多次找张某某协商离婚事宜,均被推诿。为维护殷某某的合法权益,特委托本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
2.办案心得体会
委托人因为长时间与被告分居两地,俩人之间的感情基础早已破裂。为了摆脱这种进退维谷的处境,委托人打算与被告离婚,但是均被对方以各种方式和借口回绝。加之,被告母亲喜欢过分插手委托人与被告之间的婚姻生活,导致家庭矛盾日渐加剧,无奈委托人只得寻求法律帮助。
本律师介入本案之后,依法启动诉讼程序,本案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委托人得以恢复人身自由并开始新的生活。
律师点评:不幸福的婚姻是在耗费彼此美好的青春时光。如无留恋,离婚并恢复自由之身未尝不是一种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