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君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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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出生到死亡的权利义务(死亡)

发布者:邱君彦律师|时间:2020年06月17日|分类:人身损害 |759人看过


死亡

财产被继承

  去世以后,生前的财产若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将按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按照以下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既没有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也没有第二顺位的继承人,财产被宣告为无主财产后,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特别注意:在2020年12月31日前侄子、外甥等均不是法定继承人!!!

  (不过!《民法典》实施后,侄子、外甥均可代位继承!!!)

另外,你若不想让辛辛苦苦挣来财产死后变成儿子、儿媳妇或女儿、女婿的共有财产,你也得立遗嘱,明确所有财产只归儿子或女儿个人所有,否则继承后即变为共有财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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