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房屋租赁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概况:甲方自愿将坐落于 房屋整体出租给乙方,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冰箱洗衣机各一台、床3张、空调4台、沙发一套、茶几一件、餐桌一张)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第二条租赁期限:上述房屋租赁期限为12个月,自2019年10月20 日起至2020 年10月19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房屋租金为每月 元,由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清 个月的房租,即 元整,另支付一个月房租即 元作为押金。甲方收款后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四条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如未经甲方同意逾期支付,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甲方应于2019年10月19日前交付房屋,保证对上述房屋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否则要向乙方出具房屋所有人授权出租的证明,并保证房屋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和质量缺陷,否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租金和押金,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赔偿损失。
第六条乙方经过甲方同意可以转租。如果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因为个人原因不再继续承租,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并在确保有其他承租人愿意继续承租之后,方可终止与甲方的租赁关系(终止后乙方归还房屋,甲方退还剩余租金和押金),否则乙方需继续履行合同。
第七条乙方应当妥善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否则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乙方需确保上述房屋仅用于居住,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水电费、燃气费由乙方自行缴纳,乙方负责宽带办理。
第十条在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得转让上述房屋,否则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赔偿。
第十一条租赁期间甲方负责对房屋内设施的维修。
第十二条如乙方需要甲方配合办理停车位、租赁备案等事宜,甲方须配合,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剩余租金和押金。
第十三条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15日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十四条房屋租赁期满后3日内日进行验收,双方共同参与,如甲方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存在损失的由乙方进行相应的赔偿,无异议则由甲方退还全部押金。
第十五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国家政策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