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放弃继承协议
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丙方:姓名,身份证号:
丁方:姓名,身份证号:
戊方:姓名 ,身份证号:
己方: 姓名,身份证号:
乙方***系死者***的配偶,二人育有四个儿子,分别为大儿子**;二儿子***(戊方);三儿子***(甲方);四儿子***(己方)。***于1999年12月24日去世,生前育有一儿一女,分别是丙方***,丁方***。
***于2010年7月23日去世,遗留下房屋一套,位于南京市江宁区******。其在生前并无遗嘱,也并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乙、丙、丁、戊、己五方就放弃该房产继承权一事与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丙、丁、戊、己五方自愿放弃对该房产的继承权,同意该房产由甲方一人继承,乙、丙、丁、戊、己五方今后不能就该房产的任何事宜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二、甲方同意继承该房产。
三、甲方就该事宜支付丙、丁二人共拾叁万元整作为补偿,支付戊、己各拾叁万元整作为补偿,以上合计叁拾玖万元整。该款项在本协议签订之后的三日内支付,若延期支付,则加付违约金拾万元。
四、甲方无须对乙方进行补偿,乙方对此无异议。但本协议生效之后,由甲方一人赡养乙方,负责乙方的生活起居,生老病死。
五、乙、丙、丁、戊、己五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须配合甲方办理房产公证、过户等相关事宜,违约者须支付拾万元的违约金给甲方,且甲方有权利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六、在办理该房屋产权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相关税费及公证费由甲方负责。
七.本协议经甲、乙、丙、丁、戊、己六方签字或按手印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七份,甲、乙、丙、丁、戊、己六方各执一份,办理公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