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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倒霉新郎”领证后“丢”妻 再婚成难事

发布者:杨帆律师|时间:2019年11月29日|分类:其他类型 |211人看过举报

甘肃天水麦积区人民法院14日披露,当地小伙雷某花5万元娶了一个外地媳妇,两人领了结婚证后,女方就不见了踪影。随后,这纸结婚证书成了雷某的烦心事,其要想重新结婚可能涉嫌重婚罪,日前该院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审结了这起离婚案,还雷某了一个“自由身”。

据法院方介绍,2010年,甘肃天水麦积区中滩镇青年雷某过了三十岁还没有成家,家里人很着急。同年7月12日,村里来了一对四川彝族金姓母女,称要在当地给女儿找婆家。经村里人介绍,雷某一家与金姓母女一谈即合。

当时,女方提出要5万元彩礼,雷某父母满口答应。于是,把家里的存款取出,打到金女士账户上。7月17日上午,双方在麦积区中滩镇人民政府办理了结婚登记。当天下午,金姓某女借口出去买点东西便离家出走。雷某一家才意识到被骗。于是,雷某到公安机关报案,但经查询,金某领取结婚证时使用的户籍等均是真实的,无法按照诈骗立案。无奈,雷某只好按照金某的户籍地址去四川找,也无果,雷某是人财两空。

2014年,经人介绍,雷某又认识了一女孩,却因与金某的婚姻没有解除无法与女友登记,这样雷某懊恼不已,以前的媳妇光领了个证就不见了,如今这纸结婚证却成了自己爱情路上的绊脚石。于是雷某到天水麦积区法院咨询,看是否能和那个只是法律意义上的媳妇金某离婚。

2014年6月,麦积区人民法院中滩法庭受理了这起离婚案件,法官认为可以按照户籍地址向金某送达起诉状和开庭传票,从而履行法律手续,让雷某可以顺利离婚。但是法院立案后,向金某户籍所在地寄送起诉状和开庭传票,也没有人签收。

随后,金某户籍所在地法院协助调查后发现,金某全家已经有五年不在家,确实属于下落不明。于是法院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向被告送达有关法律文书。公告期满后,金某未到庭,法院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

麦积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婚姻以感情为基础,雷某与金某婚姻基础薄弱,虽二人领取结婚证,但双方未共同生活,且金某离家至今未归,分居达四年之久,互相未尽到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应认定双方之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2014年10月10日,法庭一审判决准予两人离婚。对于这个结果,雷某表示非常满意,他终于可以得到正常的婚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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