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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前三个月不能做什么事情

发布者:郭伟雄律师|时间:2022年10月28日|分类:刑事辩护 |1385人看过

来源:华律网整理  

缓刑前三个月严管应当遵守《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以及社区矫正的规定,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关于缓刑前三个月不能做什么事情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缓刑前三个月不能做什么事情

1、缓刑前三个月严管应当遵守《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以及社区矫正的规定,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二、哪些人适用缓刑,缓刑条件

《刑法》第72条规定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包含本数)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以下四个缓刑条件:(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才可能可以宣告缓刑。

当然,满足上述条件的,也并不必然一定宣告缓刑,只是可以宣告缓刑,但对于其中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人,满足上述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

具体判断是否满足缓刑条件,应当综合客观证据以及犯罪分子的主观表现进行判断,一般主观恶性较小,具有自首、坦白、立功、被害人谅解、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等量刑情节,可以认为犯罪分子人身危险性降低、社会危害性、再犯可能性降低,从而考虑是否适用缓刑。

从另一方面来看,对于判处三年以上(不包含本数)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分子均不适用缓刑。且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因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再犯可能性均较高,也不适用缓刑。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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