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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和履行应当注意的问题

发布者:李娜律师|时间:2021年03月01日|分类:合同纠纷 |671人看过


合同签订和履行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签约主体

签约主体首先应当是有权签订合同、进行交易的主体。在涉及分公司、子公司时也应当清楚他们与母公司的关系,不能混淆。

其次,签约主体应当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应当调查签约对方的信用状况、履约能力、资质等。

再次,签约代表应当由充分的授权,签约代表若非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持有公司的授权委托书,以避免无权代理的发生。

二、合同条款

在任何一个交易中,总有相对强势的一方,相对强势的一方往往主导合同的谈判和合同文本的起草。在这种情形下,相对弱势的一方应当特别注意合同权利义务的对等和合同条款的可履行性。在任何情况下,合同主要条款应当完备、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特别是违约责任条款,违约责任应当于合同当事人的主要合同义务相对应,并应尽可能量化,使之具有可操作性。对于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应当特别注意,对于可以合理预见的、会造成己方履约受阻的情形,应在合同中予以约定。

三、履约管理

对于很多项目而言,签订一个较为严密的合同只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合同的履行才是真正重要的环节。项目合同履行过程往往较长,期间需要合同双方或者多方的配合。这固然需要在合同中详细约定相关细节,但更需要合同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的约定作出补充或者修改。因此,为保障合同能够顺利履行,合同当事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后即指定专人负责履约管理,包括妥善保管和以及履行合同过程中所形成的任何文件,针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合同对方协商解决方案并形成补充协议或者备忘录,签收对方送达的函件或者其他书面文件并作出相应的回应等。这样,不仅能及时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障合同如期、顺利履行,实现合同的目的,而且在处理合同纠纷时能够有理有据,不至于陷入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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