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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晓迪律师
执业资质:1411520**********
执业机构:河南文赢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离婚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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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牛晓迪律师|时间:2020年08月26日|分类:婚姻家庭 |299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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