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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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刑事自诉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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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罪的种类

发布者:李海军律师|时间:2018年12月21日|分类:刑事辩护 |384人看过

刑事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二节 走私罪  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五节金融诈骗罪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五章侵犯财产罪

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节妨害司法罪  第三节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第四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 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八节组织、强迫、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九节制作、贩卖、 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八章贪污贿赂罪

第九章渎职罪

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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