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红包这样发是犯罪?!有人因为微信红包被刑拘…

用微信发红包、抢红包,这是很多人的乐趣所在,更是现今社会的一种社交方式。可是你知道吗?以下这种情况属于犯罪……
2018年2月15日,除夕全天共有6.88亿用户通过微信红包传递了新年祝福,人数比2017年增长了15%。其中,“80后”用户已成为红包大军的中流砥柱,红包收发总量占总数的32%;“90后”“70后”“60后”“00后”用户分别以27%、22%、10%、6%的红包收发占比紧随其后。
随着“微信红包”功能推出,日常生活中,亲友同学之间通过微信抢红包,娱乐一下,增进感情,无伤大雅,不涉及违法行为。但如果是以营利为目的组织抢红包赌博,可能会涉嫌赌博,或将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甚至被判处刑罚。
微信群抢红包赌博不同于传统形式的赌博,它利用移动互联网进行,组织者、参与者具有隐蔽性,但由于传播速度较快、涉及面甚广、所以社会危害性更严重。另外,参与者看似进退自由,但由于赌徒心态,参与者往往难以自拔。除了通过“抢红包“计算点数等方式赌博,还有先利用手游软件进行赌局,再利用“微信支付”“支付宝”等网络支付工具进行结算的方式。
2018年3月中旬,石家庄市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2017年1月至4月中旬,被告人刘某某在手机微信上创建了名为“闹闹闹冰10/100/10雷1群”的微信群(该群曾被查封,后又重新创建,刘某某的网名为“冰红茶”),自己担任群主并绑定了两张银行卡,将微信好友拉入群后,自己制定规则通过微信好友互相发红包抢红包的方式组织他人赌博,其从中牟利。该群到后期发展到100余名成员(成员的名称均是微信号),至被查获时,被告人刘某某共获利411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利用移动通信终端组织赌博活动,情节严重,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依法应予惩处。
法院判决,一、被告人刘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二、追缴被告人刘某某的违法所得41100元,上缴国库。
前文已经提到,如果是以营利为目的组织抢红包赌博,可能会涉嫌赌博,或将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甚至被判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那么我们平时娱乐和违法的界限在哪里呢?一个明显的界限在于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合法状态下的大家微信抢红包娱乐,它不以营利为目的,属赠与性质。第二种是违法状态下的微信红包赌博,它以营利为目的,如果数额较大情节较重就有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