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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解读薇娅逃税事件

作者:杨永芳律师时间:2021年12月2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260次举报


经税务机关调查,黄薇(网名:薇娅)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对黄薇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黄薇的行为违反了《个人所得税法》及《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规定。所以,税务机关依法对其采取了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的行政行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只要黄薇按期补交税款、缴纳滞纳金及罚款后,应该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再者,按照《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黄薇有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税务机关作出的上述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及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的规定,自知道上述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从目前报道的黄薇方面的表态来看,预计不会提起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

律师观点:一个国家的繁荣与昌盛离不开税收,而强有力的税收会让国家变得更强大。纳税可以促进社会的发展,发展可以改善人民的生活。即,纳税是光荣的。

黄薇之所有今天的财富成就,主要得益于国家政策好,受惠于国家对基础建设的大力投入,受惠于互联网经济、物流行业等相关行业的高速发展。但国家的好政策不是为少数人服务的,是为大多数人服务的,国家的目标是全民族共同富裕。少数高收入群体偷逃税行为不仅没有履行最基本的法律义务,也与国家共同富裕有关方针政策相悖。

所以,作为网络直播行业的红人,享受了国家的政策红利,得到了广大粉丝的支持,就不要辜负大家的期望,应积极履行最基本的纳税义务,作出表率、树立榜样,方能行稳致远。

 

 

--------四川元绪律师事务所,杨永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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